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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我估计官方想把我们刺头全部赶出论坛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哇哈哈哈哈哦    时间: 2010-6-2 14:47:25     标题: 我估计官方想把我们刺头全部赶出论坛

下一个进小黑屋的估计是泥鳅,不知道绑匪还健在不,七国现在在唱铁窗泪没
作者: 沙♀若    时间: 2010-6-2 14:48:42

好怕怕,以后我啥也不说,我就看着


作者: 龙自南     时间: 2010-6-2 14:49:30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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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我所知道 的九维二三十事    先 说点不相干的话:     我很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,我不是蜘蛛人,也不是蝙蝠侠,没有能力惩恶扬善,拯救世界。我只是恰好处在一个比较凑巧的位置,得到了一些相对准确的消息。    而我可以就此作出选择,我可以装作什么都不知道,也可以站在某一方的立场抨击 另一方。但我这次想做第三种选择,一个对我来说相对痛苦的选择——将我得到的信息如实的转述出来,让大家自行评判。    长久以来,我写过无数八卦,在写八卦的过程中我获得过很多乐趣。因为是八卦就 有所指,或褒扬,或攻讦,都能让自己心情畅快。而转述真相则不同。    首先真相未必是正义的,其次真相未必是好的;相反可能是既阴暗又让人难以接受 的。正因如此我们有时候宁可相信谎言,也不愿直面真相。    其次,我所讲述的并非是自己的亲身经历,我只是一个转达者。除了依靠自己的判断,我无法鉴别自己手中信息的可靠性。    所以再怎么看,这也是一件费力不讨好的工作。但我还是决定承担下来,因为我觉 得作为被蒙蔽得太多太久的天朝国民,我们偶尔也有知道真相的权力。    我不是超人,更不是圣人,我也是有感情,有偏向的,或许没有办法在叙述的过程中 保持绝对的中立于客观。但我想尽量做到这一点,如果你不喜欢我掺杂的某些评论,你可以选择无视他们,而只看那些真实坦陈的部分;你也可以选择喷我,那是你 的权力。    出于某些 众所周知的原因,我没有办法在帖子中引用绝对可靠的证据——但话又说回来,在PS技术如此普及的年代,又何来真正可靠的证据呢?所以请相信我的人格——虽 然我不确定自己是否有那东西——我所叙述的都是自己得到的第一手的材料。那些材料的真实度,我是相信的,您么,就请见仁见智了。   第一事,关于9区君侯门    本来是有相关帖子的,但那帖子估计你懒得看,也看不太明白,所以事情的大概背 景我大概叙述一下:   9区有玩家发现本区有个玩家莫名其妙的拥有了君侯王冠,然后来群组发帖反应。碧儿第一时间询问了客服主管M,客服主管M的 回答是那图是PS的,并且给了碧儿两张类似的图,让她向玩家解答。碧儿于是就这样做了。    然后玩家拿出种种证据反驳,证明确有其事,并非PS。后来另一工作人员P向碧儿 证实,那个玩家系九维特邀玩家——你看我都不用托这种敏感字眼——那个王冠是GM发给他的。碧儿对受骗上当大为光火,电话投诉到九维高层,最后以客服发帖 道歉了事。    道歉贴 子链接:
http://www.9wee.com/g145/1177139-p1/
    由这个事件我们可以得出几个结论:    第一、武林英雄确实存在所谓的“官方特许玩家”,以至于可以无视游戏规则获得 某些利益。对这样的玩家通俗的讲法是“托”,但我本人更乐于称其为“不正当竞争玩家”。其实所谓的不争当竞争玩家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,所谓的RMB玩家在 非RMB玩家看来,也可以算是不正当竞争玩家——凭什么你精力点就比我多啊?凭什么你就能双倍挂大厅啊?    在欧美游戏公司的理念中,玩家是不允许通过付费来获取游戏中的优势的——很多 游戏公司对线下交易是明令禁止的。你所取得的任何优势都应该是基于游戏本身的基础上。    但在中国游戏公司的理念中,玩家不能通过花钱获取优势,你这根本不算个网络游 戏。所以国内的网络游戏都是鼓励玩家用RMB来进行不正当竞争的。也正因此,对于“官方特许玩家”,也就是托,大家就持着两种态度。    对于非R玩家来说,这些托对他们的影响是不大的,因为不正当竞争反正都存在, 已经被大R压得死死的了,也不在乎多你几个托;对于RMB玩家来说,这些托的存在是令人无法接受的——凭什么我要用真金白银来同你的几串代码竞争?我的消 费利益被置于何地?     论坛上对托的两种看法,也正反应了这两种情绪。    大家要看到,造成这种局面的是游戏本身。你一个以刺激消费为目的的游戏,自然就会有专职负责刺激消费的人群;如果游戏 中没有消费机制,那托无事可做,当然也就不存在了。    综上:    对于虚拟物品消费,现在并没有一个规范,是全凭自愿的原则。因此对于某些受到引导和刺激,在不正当竞争的情况下尽心了 大量消费的玩家,我只能给予无限的同情,并希望你们能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利益。    第二、碧儿在九维内部确实拥有一点的权限。由此提高了某些资料的可信度。    第三、九维内部的管理及其混乱。在出现突发事件之后,不是想着如何解决,而是 想办法拼命掩饰推诿。以至于让一个完全不能代表官方的玩家版主出面解释。由此可以证明:首先,官方没有诚意,只想着逃避责任,找人顶缸。其次,官方没有能 力,以至于错漏百出,被人抓住把柄。     第四、这件事也加重了碧儿对客服主管M的不满,为这次的彻底决裂埋下了伏笔。注:这里我只是在转述事实,并非个人推测。    第一事完。   第二事,关于“官方特许玩家”——简称托    这游戏里究竟有没有托,答案相信是肯定的。在此我又想起了令人尊敬的大R玩家 贫乳控同学,怀念你。     而究竟有多少托,这个就不好说了。我所得到的信息是——每个区都有。但这个信息没有得到证实,仅仅只是一个猜测。    然后,究竟野人十三同学是不是一个官方特许玩家,就我得到的证据而言,是肯定 的。但用于证明的材料不能发,我也不能确定其100%真实,所以你可以保留自己的观点。而前面也说过了,对于不正当竞争玩家,大家可以有自己的看法,也不 必一棒子打死。你可以讨厌,也可以喜欢,选择权在你手中。    据我得到的信息:九维的所有不正当竞争玩家都只有礼券收入,没有现金收入。也就 是说公司只负责发礼券给他们洗装备,而不用给一分钱。因此这些人其实都是玩家,而不是专业的托,是因为喜欢玩这个游戏,或者因为其他某些原因(比如工作需 要)才来玩的。    由 于不专业,导致不好管理,所以才会经常闹出一些乌龙事件。    如前所述,托分为两种。一种是玩家性质的,多半都是九维公司员工的熟人或亲友, 拉来玩这个游戏,自己爽的同时顺便刺激消费;另一种是工作性质的,如某某控与某某P,作为公司员工参与到游戏中,或测试游戏环境,或想办法创收,目的不一 而足。    52区的 88级刺匕我是好人就是某P在玩,这也就是为什么更新经常都在52区先上线的原因。    而这些托的工资就礼券,都是直接充到账号中的,由运营部负责。额度一月3000 到数万不等。3000这个数字有依据,数万是我随口说的。    下图即为他们的工资表:    3000这种是最低级的,各大代理的老总基本上都在官服有号,那就属于比较高 级的了,可以发装备发经验包的,慢慢的坐着升级——怎么感觉像孔乙己。当然,这种一般都玩不长的,而且也不会费力给九维创收,所以就不能叫托了,还是回归 “官方特许玩家”这个称呼比较妥当。     我之前也说过,这游戏不可能专门雇托,养不起。事实证明也如此:没有专业的托,只有业余的官方特许玩家。我的判断还是比较准确的,幸甚。    第二事完。
作者: 龙自南     时间: 2010-6-2 14:49:49

不是我写的
作者: 龙自南     时间: 2010-6-2 14:50:13



不能封我吧?
作者: 寻春风    时间: 2010-6-2 14:52:19

你完蛋了!


作者: 倚天&小宝    时间: 2010-6-2 14:52:20

阅读数和回复数不更新了
作者: 沙♀若    时间: 2010-6-2 14:52:25

原创由 龙自南 于 2010-06-02 14:50:13 发表

不能封我吧?贩毒和制毒都是罪


作者: 哇哈哈哈哈哦    时间: 2010-6-2 14:52:37

我的帖子要完了
作者: 风雅123    时间: 2010-6-2 14:52:45

居然复制下来了


作者: 黄浩    时间: 2010-6-2 14:53:18





我路过打酱油的  
作者: 龙自南     时间: 2010-6-2 14:54:11













我是不小心粘上来的,属于过失一类的,应该轻判
作者: 血夜as    时间: 2010-6-2 14:54:33

原创由 龙自南 于 2010-06-02 14:49:30 发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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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我所知道 的九维二三十事    先 说点不相干的话:     我很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,我不是蜘蛛人,也不是蝙蝠侠,没有能力惩恶扬善,拯救世界。我只是恰好处在一个比较凑巧的位置,得到了一些相对准确的消息。    而我可以就此作出选择,我可以装作什么都不知道,也可以站在某一方的立场抨击 另一方。但我这次想做第三种选择,一个对我来说相对痛苦的选择——将我得到的信息如实的转述出来,让大家自行评判。    长久以来,我写过无数八卦,在写八卦的过程中我获得过很多乐趣。因为是八卦就 有所指,或褒扬,或攻讦,都能让自己心情畅快。而转述真相则不同。    首先真相未必是正义的,其次真相未必是好的;相反可能是既阴暗又让人难以接受 的。正因如此我们有时候宁可相信谎言,也不愿直面真相。    其次,我所讲述的并非是自己的亲身经历,我只是一个转达者。除了依靠自己的判断,我无法鉴别自己手中信息的可靠性。    所以再怎么看,这也是一件费力不讨好的工作。但我还是决定承担下来,因为我觉 得作为被蒙蔽得太多太久的天朝国民,我们偶尔也有知道真相的权力。    我不是超人,更不是圣人,我也是有感情,有偏向的,或许没有办法在叙述的过程中 保持绝对的中立于客观。但我想尽量做到这一点,如果你不喜欢我掺杂的某些评论,你可以选择无视他们,而只看那些真实坦陈的部分;你也可以选择喷我,那是你 的权力。    出于某些 众所周知的原因,我没有办法在帖子中引用绝对可靠的证据——但话又说回来,在PS技术如此普及的年代,又何来真正可靠的证据呢?所以请相信我的人格——虽 然我不确定自己是否有那东西——我所叙述的都是自己得到的第一手的材料。那些材料的真实度,我是相信的,您么,就请见仁见智了。  
第一事,关于9区君侯门    本来是有相关帖子的,但那帖子估计你懒得看,也看不太明白,所以事情的大概背 景我大概叙述一下:
  9区有玩家发现本区有个玩家莫名其妙的拥有了君侯王冠,然后来群组发帖反应。碧儿第一时间询问了客服主管M,客服主管M的 回答是那图是PS的,并且给了碧儿两张类似的图,让她向玩家解答。碧儿于是就这样做了。    然后玩家拿出种种证据反驳,证明确有其事,并非PS。后来另一工作人员P向碧儿 证实,那个玩家系九维特邀玩家——你看我都不用托这种敏感字眼——那个王冠是GM发给他的。碧儿对受骗上当大为光火,电话投诉到九维高层,最后以客服发帖 道歉了事。    道歉贴 子链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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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 由这个事件我们可以得出几个结论:    第一、武林英雄确实存在所谓的“官方特许玩家”,以至于可以无视游戏规则获得 某些利益。对这样的玩家通俗的讲法是“托”,但我本人更乐于称其为“不正当竞争玩家”。其实所谓的不争当竞争玩家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,所谓的RMB玩家在 非RMB玩家看来,也可以算是不正当竞争玩家——凭什么你精力点就比我多啊?凭什么你就能双倍挂大厅啊?    在欧美游戏公司的理念中,玩家是不允许通过付费来获取游戏中的优势的——很多 游戏公司对线下交易是明令禁止的。你所取得的任何优势都应该是基于游戏本身的基础上。    但在中国游戏公司的理念中,玩家不能通过花钱获取优势,你这根本不算个网络游 戏。所以国内的网络游戏都是鼓励玩家用RMB来进行不正当竞争的。也正因此,对于“官方特许玩家”,也就是托,大家就持着两种态度。    对于非R玩家来说,这些托对他们的影响是不大的,因为不正当竞争反正都存在, 已经被大R压得死死的了,也不在乎多你几个托;对于RMB玩家来说,这些托的存在是令人无法接受的——凭什么我要用真金白银来同你的几串代码竞争?我的消 费利益被置于何地?     论坛上对托的两种看法,也正反应了这两种情绪。    大家要看到,造成这种局面的是游戏本身。你一个以刺激消费为目的的游戏,自然就会有专职负责刺激消费的人群;如果游戏 中没有消费机制,那托无事可做,当然也就不存在了。    综上:    对于虚拟物品消费,现在并没有一个规范,是全凭自愿的原则。因此对于某些受到引导和刺激,在不正当竞争的情况下尽心了 大量消费的玩家,我只能给予无限的同情,并希望你们能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利益。    第二、碧儿在九维内部确实拥有一点的权限。由此提高了某些资料的可信度。    第三、九维内部的管理及其混乱。在出现突发事件之后,不是想着如何解决,而是 想办法拼命掩饰推诿。以至于让一个完全不能代表官方的玩家版主出面解释。由此可以证明:首先,官方没有诚意,只想着逃避责任,找人顶缸。其次,官方没有能 力,以至于错漏百出,被人抓住把柄。     第四、这件事也加重了碧儿对客服主管M的不满,为这次的彻底决裂埋下了伏笔。注:这里我只是在转述事实,并非个人推测。    第一事完。  
第二事,关于“官方特许玩家”——简称托    这游戏里究竟有没有托,答案相信是肯定的。在此我又想起了令人尊敬的大R玩家 贫乳控同学,怀念你。     而究竟有多少托,这个就不好说了。我所得到的信息是——每个区都有。但这个信息没有得到证实,仅仅只是一个猜测。    然后,究竟野人十三同学是不是一个官方特许玩家,就我得到的证据而言,是肯定 的。但用于证明的材料不能发,我也不能确定其100%真实,所以你可以保留自己的观点。而前面也说过了,对于不正当竞争玩家,大家可以有自己的看法,也不 必一棒子打死。你可以讨厌,也可以喜欢,选择权在你手中。    据我得到的信息:九维的所有不正当竞争玩家都只有礼券收入,没有现金收入。也就 是说公司只负责发礼券给他们洗装备,而不用给一分钱。因此这些人其实都是玩家,而不是专业的托,是因为喜欢玩这个游戏,或者因为其他某些原因(比如工作需 要)才来玩的。    由 于不专业,导致不好管理,所以才会经常闹出一些乌龙事件。    如前所述,托分为两种。一种是玩家性质的,多半都是九维公司员工的熟人或亲友, 拉来玩这个游戏,自己爽的同时顺便刺激消费;另一种是工作性质的,如某某控与某某P,作为公司员工参与到游戏中,或测试游戏环境,或想办法创收,目的不一 而足。    52区的 88级刺匕我是好人就是某P在玩,这也就是为什么更新经常都在52区先上线的原因。    而这些托的工资就礼券,都是直接充到账号中的,由运营部负责。额度一月3000 到数万不等。3000这个数字有依据,数万是我随口说的。    下图即为他们的工资表:    3000这种是最低级的,各大代理的老总基本上都在官服有号,那就属于比较高 级的了,可以发装备发经验包的,慢慢的坐着升级——怎么感觉像孔乙己。当然,这种一般都玩不长的,而且也不会费力给九维创收,所以就不能叫托了,还是回归 “官方特许玩家”这个称呼比较妥当。     我之前也说过,这游戏不可能专门雇托,养不起。事实证明也如此:没有专业的托,只有业余的官方特许玩家。我的判断还是比较准确的,幸甚。    第二事完。



作者: 通通宝贝    时间: 2010-6-2 15:01:10

我会记得探监的
作者: 龙自南     时间: 2010-6-2 15:02:00



谢谢了
作者: 龙自南     时间: 2010-6-2 15:02:21



我还在,我依然在
作者: 上宫芸    时间: 2010-6-2 15:03:47

原创由 龙自南 于 2010-06-02 15:02:21 发表

我还在,我依然在


作者: 黄浩    时间: 2010-6-2 15:04:08

以下完全是转帖


不要封我,要是封我就解脱了  另:为了维持版面工整,我觉得,都放在一个帖子里好了以下是绑匪的帖子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  柚子、泥鳅还在憋精华帖,我就先来露脸打个前站,大家当作预告片看。别太期待什么猛料,咱们先凑合着聊聊。 事情的起端我没整 明白,昨天大家赏脸,把我拉进了“碧儿讲堂”QQ群,让我有机会了解到大概。总结来说,就是因为什么失误,九维要碧儿背黑锅,碧儿也不是善茬,一怒之下把 九维的内裤给扒拉下来。 说心里话,一开始我对碧儿是存疑的,毕竟她爆的料太匪夷所思。其他人倒也罢了,说十三和烈火这么低调的人是 “托”,我很难相信,更不愿意相信。但是昨天官方一如既往的犯傻,终于坐实碧儿的爆料。 针对前官方外聘人员恶意公开玩家信息的公告  蝴蝶是个低调的好人,但是好人也会做蠢事,这帖发得就绝对愚蠢。碧儿的证据之一,就是她手里的发奖名单。当我们还在怀疑碧儿是否编造名单时,蝴 蝶就不失时机地告诉大家,碧儿的名单是真实的,而且有电话和地址为证。蠢,真蠢。 比蝴蝶更蠢的,就是Pinko.,当然说他蠢是不合适 的,在事发后的表现基本只能用“恶心”来形容。能辩解就辩解,能反驳碧儿就反驳碧儿,不能辩解和反驳就该道歉,然后辞职,或者等着被开除。什么是起码的职 业道德,我是挺期待P哥本人出来亮相开个讲坛的,我愿意再被恶心一次。他(她)的其他光辉事迹,各位可以期待柚子犀利的文笔。 Pinko., 蝴蝶,小美,摩恩,碧儿,杨临风,一场大戏谁是闪光的主角,谁是黯淡的配角,这个还不好下定论,反正悲剧的结尾是注定了,不会有赢家。汇集在碧儿讲堂的这 些名流大R,充其量就是热心的群众演员,掀不起高潮。不过,群众演员的流动性是很强的哦,“九维”这个剧组混不下去,还可以投奔其他剧组,真的到那天,九 维就没戏唱。 平心而论,武林英雄这款游戏称得上精品,不逊于任何网页游戏,玩了一年多,到头来眼睁睁看着它被一步步毁灭,不能说是无 憾,只是无能为力。碧儿老师和她的学生们,这两天正在和九维的高层畅聊,这是真正的考验,不知道九维老板有没有比下属更强的和稀泥本领。拭目以待。  最后,一个人是必须提到的,神话。碧儿没有100%指认,我仍心存侥幸地盼望着。换个角度讲,很喜欢神话,不管他是不是托,是故意隐瞒还是被人 忽悠,或者绝对清白,神话都配得上大家的尊重。万血包子不是绝唱,昨天的辩词才是绝唱,大笑大笑还大笑,刀砍东风何有哉!神话兄,再见!
作者: 真不是柚子    时间: 2010-6-2 15:05:32

我要去举报。窝藏属于重罪!
作者: 倏尔悠蓝    时间: 2010-6-2 15:12:53

不要首先定义自己就是反面就是刺头了是良民是好人是热心人understand?


作者: Shmily蔡爺    时间: 2010-6-2 15:14:27

给个原帖地址,live给我也行
作者: 龙自南     时间: 2010-6-2 15:18:45

没事就出来转转

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存在
作者: 龙自南     时间: 2010-6-2 15:19:14

顺便翻页
作者: 60caesar    时间: 2010-6-2 15:24:20




作者: 天下子涵    时间: 2010-6-2 15:27:23

原创由 Shmily蔡爺 于 2010-06-02 15:14:27 发表
给个原帖地址,live给我也行你觉得原帖还能活着吗?


作者: 龙自南     时间: 2010-6-2 15:29:09




作者: perfect.liu    时间: 2010-6-2 15:33:16




作者: 龙自南     时间: 2010-6-2 15:34:56

弱弱的问一句,为什么我现在看论坛的字体变小了? 你们也是吗?
作者: niceguoqi    时间: 2010-6-2 15:42:25

原创由 龙自南 于 2010-06-02 15:34:56 发表
弱弱的问一句,为什么我现在看论坛的字体变小了? 你们也是吗?换副眼镜戴下试试
作者: 龙自南     时间: 2010-6-2 15:45:13

原创由 niceguoqi 于 2010-06-02 15:42:25 发表
原创由 龙自南 于 2010-06-02 15:34:56 发表
弱弱的问一句,为什么我现在看论坛的字体变小了? 你们也是吗?换副眼镜戴下试试换个马甲就变大了,难道现在的技术这么厉害,不用封号, 直接封眼睛
作者: 哇哈哈哈哈哦    时间: 2010-6-2 16:02:57

贫道看了此帖后,一股先天之气冲出头顶,化为一朵五色祥云,心神一动,幻化两个紫色大字“顶你”,两字微微闪动后即显出太极形状,中间一个巨大的旋涡不断旋转,只见那1分不断挣扎,却是怎么也逃脱不了,渐渐没入那一片混沌之中,一闪即消失不见,同时在脑海中出现一行大字∶评论已经成功发出。始终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,离证元始圣人又近了一步啊!那圣人殿堂便如浮于眼前,好不耀目,却是心有所悟,“好帖要顶”。 看了楼主的帖子,让我陷入了严肃的思考中,我认为,如果不把楼主的帖子顶上去,就是对真理的一种背叛,就是对谬论的极大妥协。因此,我决定义无返顾的顶了说的好啊!
作者: liuh222    时间: 2010-6-2 16:09:45



其实封了也好,早封早解脱
作者: 哇哈哈哈哈哦    时间: 2010-6-2 17:20:48

代发第三事,关于那些不在的与还在的  注:这一段有演义的成分。毕竟我没有同几个当事人打过交道,具体情况不是很了解。只能根据别人的说辞脑内补完。所以我不保证其客观公正性,这与前面两段有本质的区别。望君明察。  最近八了一下九维的体系,实在是很搞。  英雄这边主要分为客服部和运营部,客服部主管小美,运营部主管蝴蝶效应。大P摩恩这些 就是运营部的职员。  按理说运营部的权限应该大于客服部,毕竟运营部才是挣钱的,客服部只是处理问题的。 但相信所有跟客服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,客服究竟是在干嘛的。所以我很好奇,为什么九维会 花钱养这么一帮不做事还要添乱的家伙……这话我已经尽量说得很客气了。  而小美作为客服部的主管居然能干涉运营部的某些日常运作,权力大的吓人……实在让人 好生难解。  而运营部的,以大P为例,其实是输在能力不足。品质方面的问题我就不评论了。  引用某人的话:居然会有官方人员有把柄落在玩家手里,让自己处处受制,行事需要看某 玩家的脸色,最关键的是这些把柄居然是自己说出去的。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。  这话你看看就是,不要当真,因为某人也不是第一当事人。我引用纯粹是图好玩。  但就我个人了解的信息,这评论基本还是中肯的。据说大P确实有不少话柄落在某人手里, 落在碧儿手里的就更多。  就碧儿而言,帮助大P承担了很多的论坛工作——毕竟九维人手不足是事实。我不知道碧儿 图什么,我也懒得问,但她义务劳动了很长时间是事实。由此也掌握了一些核心机密。拿人手 短,既然托碧儿做了不少工作,大P对碧儿的态度自然强硬不起来。  不过小美跟碧儿之间据说诸多嫌隙。据传小美在公司是属于女皇式的人物,下属见到她跟 老鼠见猫似的,气焰非常。而碧儿这种就很烦——她既在你手下做事,她又不属于你的员工。 想骂没得骂,平时还得好言好语的哄着,该妥协还得妥协。  前面也说了,君侯门事件的处理是小美拉碧儿垫背的,直接导致碧儿翻脸,碰了一鼻子灰 。想来多半是不能忍,后来两个人就有点水火不容的味道。这次事情的爆发说起来跟我还有一 点关系……在改名门事件中碧儿开马甲说了几句不阴不阳的话,小美借题发挥,趁势封号。结 果就是碧儿大翻脸。  这个故事教育我们:千万不要得罪女人。  这件事的最终后果,就是大P顶缸,下岗,至少是疑似下岗。原因有二:  第一、他确实向碧儿泄露了不少公司机密。这种事不闹大则罢,闹大了肯定需要承担责任。  第二、就此君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而言,估计在公司人缘不算上佳,肯定是背锅的不二人选。  这个故事又教育我们:在女人手下做事,特别是女强人手下做事,得悠着点。    这段我写得就很开心,因为可以胡编乱造,借题发挥。
作者: 椰子林    时间: 2010-6-2 17:40:31




作者: 【苍井空】    时间: 2011-10-5 14:40:04

           挺起来  挖真相  以前错过了
作者: 橙.子    时间: 2011-10-5 15:46:36

错过了错过了。。。
作者: 郁闷PQ    时间: 2011-10-5 16:16:06


作者: 曲三三三    时间: 2011-10-5 16:17:58



作者: 德萨    时间: 2012-4-10 14:05:59


作者: 快乐流星123    时间: 2012-10-19 22:40:51

挖挖更健康
作者: 黄豆江湖    时间: 2012-10-19 22:44:06

元芳  你怎么看?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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