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后由 女女月月 于 2013-9-14 12:22 编辑
写在前面
武林对于我,不单单是第一次迷上的网络游戏,而是一种情结。 曾经写过回忆录,写过采访贴,写过八卦文。 我的武林,是一段人生经历, 一起奋斗的战友,一起互黑的损友,一起码字的晨导雪导, 谢谢你们,曾经陪我曾经走过的岁月。
序 落叶离开树,会死。 鱼儿离开水,会死。 没有一个人, 离开另一个人,会活不了。
我曾经见识过形形色色的路人, 我曾经扮演过林林总总的角色, 只是, 没有遇到你的人生, 就不算开始。
1 生于乱世, 女人只是一种物品,不同级别的物品,可以放在不同的包装盒里,送给不同的人。 那一天,赵国使者献给秦王的,是我,和我的包装。 权且叫做盛装华服吧,衣饰、发髻,都是常规男人爱看的样式。 这个男人,不常规。 七国之雄秦国的君主,应该是什么样子。 千人眼里千个描述,可我偏偏就是第一千零一个。 很多年的以后,即使是怔怔的四目相对,我仍然说不上来他的样子。 他,孤傲,睿智,冷漠,霸气,却柔情。
秦王行宫, 乐曲起,舞娘献艺。 明明奏着欢乐的曲调,乐师的心情却像是送葬。谁都知道,他精通音律,错了一个音,也许就会掉了脑袋。 十六个曼妙身姿的小丫头肆意的展示她们的青春,他目无表情,小丫头显然比不上赵国的土地对他的吸引力。 赵国使者谄媚的笑填满了脸上的皱纹,“大王,赵国还有一宝。” 雪白长裙的舞娘用妖娆的步子走进大厅,步步生莲,就是那个样子, 正是我,努力装出来的妖艳,走向秦王。 那一晚,他原本是我的猎物,身价五百万两金子。 于是,我又多看了他一眼。 他直视着我,一如所有见过我的男人,目不转睛。 他鬓发略有凌乱,黑色的裙摆上龙形暗纹显得有些严肃,我喜欢这样有挑战性的猎杀,五百万两金子,想必没那么容易到手。 月夕花朝,是这支舞的官方名字,不过我喜欢叫做月黑风高,这样更应此刻的心境。 丝竹阵阵,绢丝缕缕,觥筹声声,酒香郁郁。 编钟声里,人已微醺,舞步中,杀意渐浓。 一阵风掠过,他的佩剑,划破我的面纱,剑尖挑起我的下巴,我抬头,正对着他炯炯的目光。 “你不是舞娘,因为你的眼中,没有媚。” “传闻你是大英雄,寻常女子,怎能入你的眼?” 被猎物反扑的感觉有点特别,他的剑,激起了我的斗志,我迎着他的目光,反问道。 “有几分姿色,就敢自称不寻常?” “大王认为,何为不寻常?” “琴棋书画,刀剑枪法,这些不足为奇,你有何所长?” “借大王佩剑一用。” 青铜剑在编钟上敲击出的节奏,时而清澈,时而浑厚,竟是一曲阳春白雪,配以白衣舞者的灵动身姿,少了几分高贵典雅,多了几分顽皮可爱。 乐毕,双手递上佩剑,“大王若觉得新鲜,请赏赐。” “你要何赏赐?” “酒,烈酒。” “好,赏一坛秦地原浆烧酒。” 秦地的酒,又涩又辣,一坛烧酒一饮而尽,我想我当时的样子一定很豪气。 “大王,你真小气。” “再赏。” 一坛,一坛,一坛,第五个坛子碎在我的脚下,脸颊扬起淡淡的粉色。 他的步法很快,声音贴着我的耳边响起,我才意识到,这个猎物,不好得手。 “你是来杀我的,但是,你杀不了我。”细碎的声音加着呼吸,让我囧得脸绯红。 “你很不寻常,这把剑,赏给你。赵国献宝有功,赏——!”
2 我叫鸩,赵国人。 乱世多八卦,后宫争宠,血脉之谜,君王兄弟暗斗,将军倒戈。 赵国最大的茶楼水月阁,正是萌生和传播这些八卦的地方。 而这家茶楼幕后的主人,正是我师父。 我喜欢金子,迷恋坐拥金山的感觉。 我喜欢喝酒,品尝过周天子的私藏琼浆。 我更喜欢杀人,享受猎物的血涌出瞬间的快感。 只是,我不随便杀人。 十万两,杀一个比较丑的恶人。 三十万两,杀一个帅一点的恶人。 五十万两,杀一个大臣。 一百万两,杀一个将军。 师父说,太廉价的杀手,没有市场,就像太廉价的感情一样,没有结果。 所以,我从来不信感情,这种无法明码标价的东西,太容易亏的血本无归。 我的理想,是做天下最富有的杀手。 第一次杀人,灌醉了一个秃顶的大汉,闭上眼睛刺了很多刀, 雪白的裙子变得鲜红,心从此坚硬,生命从此绚丽起来。 于是,白色成了我杀人的礼服。 在纯白的世界里,一刀毙命,安静的,优雅的死去,是作为我的猎物的标准葬礼。 我受过伤,但从未失手。 也许有一天,我会在纯白的礼服中,安静的,优雅的死去。 随时准备着,我很淡然。 其他的时间,我穿周天子家才有的锦缎,喝七国琼浆,肆意挥霍。
十天前,我在水月阁看人下棋。 顺便,接到了这个生意。 据说,这次是要杀个国君,开价三百万两。 五百万,不议价。 成交。 一个棋子落下的瞬间,我做出了这个重大的决定。 出发之前,我去看望了我的母亲。 隔着石碑静静的陪她讲话,陪她喝酒。 我说,我要去做一件大事,成功了,我便可天下闻名。 失败了,我也会天下闻名,这句是对自己说的。 师父第一次阻止我,“这个生意,不接。” “五百万两,好多金子。“ “这些金子买走你的命,不接。” “我的命,不值钱。” 师父给了我一枚毒药,蚀魂雪。 “杀手,要死的有尊严。”
3 五百万两金子没得到,我终究还是做了个没尊严的杀手。 在秦王的行宫,我很顺从,像一只金丝雀。 也许,是因为他比较英俊魁梧。 也许,是因为他是第一个反扑的猎物。 我对他,有点好奇。 他对我,有点宠爱。 赏给我的新奇玩意,普通女孩子会尖叫,可惜我没兴趣把玩。 赐给我的绫罗绸缎,我想说,我平日里穿的,比这个织法更细腻。 他问,你到底喜欢什么? 我说,金子。 他肯定以为我在开玩笑,因为他没有给过我一两金子。 我被囚禁在金碧辉煌的屋子里,只是这里的一切和我一样,都是彰显这个男人与众不同的物品而已。 他猜测我的身世,我说,孤女,没有家世没有父母。 他笑的很诡异,你是从黑暗里生出的妖精。 那一天,他的剑划过我白色的长裙,黑色的紧身衣显露出来的时候,他也是这么说。 他问我的名字,我说,鸩。 “不好,我给你改个名字,就叫阿房吧,贴着我的心房。” “随便啦,你叫着顺口就行。” 心情好的时候,我和他对酌,他会讲很多话,多是英雄豪情、列国疆土, 群雄争霸,与我何干,我想要五百万两金子,想要做天下最富有的杀手,我说给他听,他只是听,不语。 “我从不留下杀手的活口,你是第一个。” “我从不跟女人喝酒,你是第一个。” “我从不讲自己的梦想,你是第一个。” “为什么呢?” “你和我一样,高傲,却孤独。” 还有一点,我和他一样,没有安全感。 哪怕是他高高在上不可一世,哪怕是他手握重兵指点江山,他的内心,没有一点安全感。 也许,疆土对于他,就像是金子对于我,可以给予一点微弱的满足。 “进宫吧,我想天天看到你。” “我的手指里,有一枚蚀魂雪,雪消融,人消亡。” 他没有再说什么,几天没有出现。 鸩是不能被遗弃的,这小小的庭院怎么困得住我。
4 师父说,那把佩剑太重,不适合我。 我喜欢。 新的生意,杀个魏国的富商,最后关头,我迟疑了,差点葬在异乡。 这把佩剑果然太重,压得我时时刻刻喘不过气,我不忍心让它沾染别人的血,所以,我把它葬了,守护在母亲的墓碑前。 轻身离开,我的梦想是做天下最富有的杀手。 三年,我赚的金子,可以买下半个赵国。 重回秦国,我的猎物是秦国丞相。 街头巷尾,都在谈论秦王的新宠美人,我好奇,她到底有多妖媚。 秦国,一定是个不适合我做生意的国度,每一次,当师父费尽心思安排好剧本,他总会莫名的出场,而我,又开始喘不过气了。 “阿房。” 隔着相府三条街外的巷子里,他逮住了我,就像是抓住了一只流浪猫。 “嬴政,你总是扰乱我的生意。” “多少两金子,我给你,只要你开口。” 三年,原本可以让一个杀手变成一个更犀利的杀手,可我没有。 我只是从一个贪财的人,变成了一个更贪财的人。 生意既然做不下去了,不如,拿点金子更实在,我这样对自己说。 于是,我暂居咸阳。
秦举兵灭赵。 一切都很突然,只是水月阁里的人不再谈论宫闱八卦,而改成竞猜下一个倒霉蛋会是谁。 师父去世了。 神出鬼没的师父居然也会去世,盘腿而坐,安详的,安静的,走了。 我花了很多金子买下了几十亩土地,种满白色的栀子花,纯白的世界,才属于师父。 无处可归的阿房,去了秦王宫。 和秦王的新美人在一起,她叫雪蓉。 不是传说中的狐媚妖姬,只有一只眼睛,侧身看人的她眼里尽是无助,让人怜惜。 雪蓉的侧影很美,她的头发很美,她酿的酒很美。 雪蓉看他的时候,眼里尽是温柔,她和他在一起的时候,才会有笑容。 雪蓉总是低声言语,一遍遍的讲,他和她的往事。 他在深夜闯进她的家,喝光了她所有的珍藏,为此她学会了酿酒。 他接她入宫,许她专宠的诺言,保护她,守卫她一生。 雪蓉,蓉美人,她叫我姐姐。 这个词像一枚刺,长在我的心里。 原来,我很介意,与其他的女人分享,哪怕,雪蓉不是他心里的女人,我也无法接受,任何意义上的分享。 泪凝霜,这是雪蓉酿的酒的名字,像一个温柔哀怨的女子,我也迷上了这种酒。 在他征程万里的时候,两个女人在深宫里相依为伴。 雪蓉说,我受过伤,要温了喝。 温热的酒香升腾,我的眼里,凝满了水汽。
5 韩国请降,秦灭了魏国…… 七国林立的结束了,周天子退位。 嬴政,称帝。 雪蓉兴奋的说,“他做到了,征伐六国,一统天下,做天下最有权力的人,保护你,还有我。他果然说到做到。” 她永远这么卑微,高高的仰视着嬴政,渴求关注,静静等待。 只有两个人的夜,嬴政拥着我问道,“朕已经是天下最有权力的人,是最强的强者,为什么你的眼里,仍然没有仰慕?” “你后宫三千,不缺一个人的仰慕,那些小女儿家的态势,我做不来。”缺乏安全感的女人,不会完全交出自己,哪怕是爱早已肆意生长,仍然披着虚伪的外衣。 “不要别人的,只要你的。你想要什么?我都给你。” “我想要一个家,天底下最豪华奢靡的家。” “我想要一个庭院,堆满金子的大庭院。” “我想要一个酒池,满是泪凝霜。” 我想要很多很多小孩子,属于我也属于他,这是我此刻最真实的梦想。 秦王,倾天下之财力,修新的宫殿,取名,阿房宫。 就在我即将到成为天下最富有的杀手的前一天,他来看我。 “阿房宫是你的,我要立你为夫人,等他日生下朕的子嗣,就立你为后。” 那一夜,我们喝了好多酒,我们开怀大笑,笑声震动了后宫。 第二天清晨,他说,“蓉美人和我们一起住,她住在哪间屋子好呢?” 抵触的心一闪而过,突又想起她低眉顺目的神色,想起她为我夜夜温酒的心意,她是一株菟丝花,终归要和他一起才能生存。 “我亲自去问她。”
蓉美人的居所,冷冷清清。 寻香而去,来到她酿酒的作坊,散落的食材、药草,和面色慌乱的她。 “妹妹,我们一起搬进阿房宫,这是他答应你的。” 她低垂着头,目光躲闪。 “阿房宫是我的,也是你的,嬴政是我的,也是你的。虽然,我不喜欢。……若他喜欢,我也不是那么不喜欢。” 她浑身颤抖,“姐姐,酿酒的配方我已经给了你,配料全在这里,你不要杀我。” “你在胡言乱语什么?” 她抱着我的身子,轻声说,“给你喝的酒里,我加了麝香,你永远也生不出嬴政的孩子。” 我把她推倒在地,“再说一遍!” “姐姐,不要杀我!” 一把剑横在我们之间,暗色龙纹的衣袖后面,是面色乌青的嬴政。 嬴政的剑拦不住我的出手,我疯狂的追问她,“你再说一遍!” “杀手没有心,是吗?” “我要她说清楚,到底在酒里加了什么?” “泪凝霜就是她的命,你什么都有了,还要她的命作甚?”
6 阿房没有搬进阿房宫,嬴政也没有立后。 继续留在秦宫唯一的目的是,杀了雪蓉。 十几次截杀,都被嬴政阻止,他已然信了,善妒的女人是可怕的。 人类总是相信眼睛看到的,也许因为看到的幻象也是内心深处的迟疑。 贴近心房最近的地方,信任脆弱得不堪一击。 嬴政没有囚禁我,只是不再来看我,雪蓉也没有再来看过我。 专宠一时的阿房,褪去华丽的外衣,原本以为,杀手鸩,才是我的本性。 只是,重新握起长剑、短剑、没有一把是合适的剑。 我不再喝她酿的酒,其他的烈酒含在嘴里,却是无味,无感,不会哭,也不会醉。 不懂,柔弱的雪蓉为何生出这么多心机。 懂了,感情是一种迎风就会肆意生长的东西,无论多么排斥,仍然会亏的血本无归。
秦王祭祖。 蓉美人的居所,居然少有守卫,我轻松来到她面前。 她着一身鲜丽的衣服,梳着嬴政最爱的发髻,桌前一壶泪凝霜,熟悉的香味四溢。 “姐姐,陪我再喝最后一杯。” “我不再信你,不再喝你酿的酒。” “你师父是六国抗秦的秘密首领,大王派亲信杀了他。” “我不再信你,任何的话。” “他死了,你还在大王身边,我不能,让你再接近他。即便是,倾我所有,我也愿意。” “我就知道,他心中有你。” “你不爱他,我愿意用生命……来……守……护……他……” 她嘴角淌着血,身体里的活力,像雪花一样消融。 想必她演练过最后倒下去的姿势,优雅的侧身,柔弱的蜷缩,发髻蓬松,这是我见过她最有风情的一次。 想必她演练过以生命设下的赌局,嬴政终究是信她,胜过了信我。 厚葬雪蓉,追封蓉夫人。 贬阿房夫人为庶民,逐出宫永不相见。 我设想过,也许有一天,我会在纯白的礼服中,安静的,优雅的死去。 圣旨颁下,宫闱中哗然。 在阿房专宠近十年的寝宫里,蚀魂雪,化入杯中。 雪消融,人消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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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青子衿的《泪凝霜》在论坛连载,高端洋气上档次的文字引发众女粉丝尖叫,
雪蓉和泪凝霜深深的触动了我们,于是有了《蚀魂雪》和《秦王醉》,
泪凝霜原文链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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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王醉链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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